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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遭遇土地被收回,該如何維權近幾年企業征收的相關案例有很多,企業遭遇土地被收回,或者拆遷補償不滿意引起的一些行政訴訟糾紛,這些是很多企業比較困擾的問題,不知道該如何更好的處理;大致來說,主要有三步:一、前期調查準備工作,二、非訴程序,三、必要的訴訟程序。 下面詳細來說明: 一、前期調查準備工作 如何訴訟?很重要的是前期的調查和準備工作。訴訟很重要的就是在拼證據,證據是決定案件勝負與否的關鍵因素。調查取證的工作很重要,是貫徹在每一個案子當中的重要的思想;調查取證的方式很多:可以進行現場調查,通過逐級走訪、逐科室走訪,甚至查閱歷史檔案館這些方式把土地的前世今生、所有的資料查清楚。只有在這樣的情況下,作出的決策才能是更正確的決策,才能更大限度的維護權益。 二、非訴程序 非訴程序比較多,非訴程序主要有律師函、溝通談判、法律意見書、專家論證等等。非訴程序尤為重要,尤其是對于企業來說,很多企業主不愿意進行起訴,大部分企業還是愿意走非訴的程序。事實也證明了相當一部分案件是在非訴階段,就很好地解決了。所以非訴的程序尤為重要。 三、必要的訴訟程序 必要的訴訟程序,比如說收回違法決定、撤銷收回決定,包括虛構項目、違法收回程序、違法補償,評估違法等等情形,這些都是可以提起必要的訴訟程序。訴訟要以證據為前提,有充分的證據明確的法律依據,再來提起訴訟。每個案件都有不一樣的地方,我們在辦理案件過程當中,也是針對每個案件前后制定多套辦案方案,比如說在辦案初期會制定調查取證方案,調查取證方案詳細的列明了去哪個部門調查等等。 在調查取證結束后,會開一個專題會議,制定具體的辦案方案,甚至某一個觀點法律依據事實依據都特別清楚,這是每個案件都要經歷的一個階段,每個案件有每個案件不同的地方。各位企業主如果遇到了類似的問題,大家可以向我們進行咨詢,只有各位企業主對案件的法律政策等等這些在充分了解的情況下,再作出決策是打官司還是非訴,亦或談判協商等,再作出的決策才是更正確的決策,才能更大限度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,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決定、征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復議,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。如果房子被強拆,要在知道強拆之日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。 |